2006年3月2日 星期四

水面標示/求援裝備

2001年我翻譯自undercurrent的文章,溫故知新.....

水面標示/求援裝備

隨著船潛機會日益增多,在未攜帶訊號彈、或者電子通訊器材無法使用、高音氣笛未能有效傳聲的場合,潛水員攜帶有效的水面標示/求援裝備,可讓船員及搜救人員較快速鎖定並回收潛水員。然而各種裝備效果不一,亦非適用各種狀況,那一種才是最好的選擇呢?

受英國健康及安全執行委員會(相當於美國國家職業安全及保健協會)的委託,英國Heriot Watt大學去年針對充氣浮標、水面標示旗、潛水燈、頻閃燈等標示/求援裝備進行一項研究,以了解各種裝備的形狀、顏色、尺寸大小在中型船隻(如可宿潛水船)、小型船隻(如橡皮艇) 搜尋時形成的可視度及效果差異。

該項研究在不同光線及海況下,實際於海上模擬各種搜尋狀態。一般而言,海面上的潛水員很容易看到遠處的船隻,但船隻上的人員卻很不容易看到相同距離外只露出頭部和肩部的潛水員。

在浪高一米以下的海況,潛水員可以看到470公尺以外的橡皮艇,以及以1200公尺外的中型船隻。然而,如果潛水員未運用任何標示裝備,船上的搜尋人員必須要靠得更近才能看到潛水員。在理想的光線下,搜尋人員可以找到150米以外在水面上下漂動的潛水員。如果潛水員充分伸展他的雙手,則可視距離增加到440米。

水面標示裝備則可以大幅增加漂流潛水員被目視鎖定的機會。

水面標示旗
在所有被測試的裝備中,折疊式水面標示旗是最可靠、價格最低廉的水面標示裝備,特別是螢光黃的旗面,測試時持續在700米至1000米以外的距離被目視鎖定。即使是在大浪中,或是光線轉暗,其他顏色旗面已無法看得到時,螢光黃在各種海況都呈現最佳的辨識效果。次佳的顏色是紅色和橘色,可視距離達590米。水面標示旗是裝在可折疊的彈性旗桿上,旗桿類似盲人使用的折疊手杖,平常固定在氣瓶上。

充氣浮標 (俗稱浮力棒、浮力袋)
和水面標示旗高度相等的充氣標示袋可視距離約440米,螢光橘、螢光紅比紅色好,充氣標示袋越高或越大,標示效果越好。充氣標示棒越長或越寬則可視距離越遠,如果是螢光黃則效果更好。

潛水燈
強力潛水燈在白天可視距離約1500米,夜間可視距離約3100米。使用潛水燈求援時,應該以水平或上下來回緩慢掃瞄方式揮動潛水燈,特別是搜尋船隻接近時不要直射搜尋人員,以免搜尋人員短暫失明。潛水燈是非常重要的水面標示裝備,最好同時攜帶一支備用燈,當主燈沒電時便可派上用場。

頻閃燈
由於海浪的關係,扣在潛水員BC肩帶上或氣瓶頭的頻閃燈容易翻來覆去,而只能間歇性的被看到。白天時把頻閃燈綁在水面標示旗上端,並不能增加可視效果,但當光線轉暗時頻閃燈可視距離可達700米。閃光頻次高的頻閃燈在低亮度的環境下相當管用,但是你必須把它舉得越高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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